勞動職場2025.09.25・約 1 分鐘

聽說請育嬰假還有津貼可以領?

來信
蔡律師,聽說請育嬰假還有津貼可以領?是真的嗎?我該怎麼申請?

所謂的「育嬰假」(育嬰留職停薪parental leave),就是讓育有幼兒的父母,在符合一定條件下,以「留職停薪」的方式,全職在家照顧子女,而不用辭職。 只要任職滿6個月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而且父母可以「各自」申請喔!

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,在小孩3歲以前,育嬰假最長可以請2年;如果同時育有2名以上子女者,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「合併」計算,最長以「最幼子女」受撫育2年為限。

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,且不得超過2年;如果要請「30天以上、6個月以下」的育嬰假,則以2次為限。

依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,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應於10日前,以【書面】向雇主提出。

雖然請育嬰假期間是沒有薪水的,但為了鼓勵爸媽多利用育嬰假制度,因此,符合一定資格的爸媽,可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依法請領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!
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標準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「前六個月」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並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給付,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
自110年7月1日起,政府更加發20%「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」,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。

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方式分為書面及線上申請2種,可參考勞保局官網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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