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與繼承2025.07.03・約 1 分鐘
我可以把遺產全部都留給我孫子繼承,而不分給其他人嗎?
蔡律師,我可以把遺產全部都留給我孫子繼承,而不分給其他人嗎?我該怎麼規劃?
依照民法第1138及1139條規定,兒女與孫子女雖然都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,但因「以親等近的為優先」,故除非被繼承人之子女輩「全部」都已經死亡、拋棄繼承,或有「代位繼承」的情形,否則原則上【孫子女是沒有繼承權】的!
然而,祖父母若想將遺產留給孫子女,還是可以透過【預立遺囑】的方式,將遺產【遺贈】給孫子女。
但要注意的是,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「特留分」的權利,因此祖父母以遺囑方式將遺產留給孫子女時,仍要注意「特留分」的問題,避免衍生爭議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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