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與租賃2025.01.24・約 1 分鐘

聽說現在賣房子要課「房地合一稅」,對我有什麼影響呢?

來信
蔡律師,聽說現在賣房子要課「房地合一稅」,對我有什麼影響呢?

所謂的「房地合一稅」,指的是以房屋及土地合併之實價總額,扣除實際取得成本、必要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等後,按「實際獲利」所課徵的交易所得稅。

目前出售房地所適用的,是110年7月起開始實施的「房地合一稅2.0」規定,不僅擴大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,也將預售屋、法人及營利事業納入規範。

但依照現行法規,有【五種】交易不受影響,仍然維持下列稅律:

1. 維持稅率20% -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(如調職、房地遭強制執行)交易 -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交易 -個人及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 -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

2. 維持稅率10% -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(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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