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職場2025.02.03・約 1 分鐘

過年期間老闆有要求我上班,請問這樣薪資怎麼算呢?

來信
蔡律師,過年期間老闆有要求我上班,請問這樣薪資怎麼算呢?

依據勞基法第39條規定,「國定假日之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」,且「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」。

因此,原則上國定假日出勤上班,薪水是雙倍喔!

但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「排班」或是「輪班」的勞工,在國定假日當天【本來就有排班】,那麼國定假日上班就不算是加班喔!

大家如果想查詢加班費有多少,可以上主管機關的網站試算喔!

你的情況和這篇不完全一樣?細節不同,答案就可能不同 — 帶著你的版本來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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