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職場2024.11.26・約 1 分鐘

我們公司的特休假,根本看的到用不到!我每次想請假都被主管刁難,請問我該怎麼辦?

來信
蔡律師,我們公司的特休假,根本看的到用不到!我每次想請假都被主管刁難,請問我該怎麼辦?

其實!原則上,員工請特休假是不需要得到老闆同意的喔!

依據勞基法§38第2項規定,勞工之特別休假期,「由勞工排定之」。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

因此,原則上勞工享有特休假的「排定權」,可依自己的意願來決定特休的日期,而在法律性質上,「排定權」屬於形成權,勞工一旦排定特休,不需要經過雇主同意就能夠生效。

此外,有別於其他請假,勞工請特休假時,雇主是【不能】強制要求員工「敘明理由」或「提出相關證明文件」的!

如果雇主拒絕勞工請特休假,最高可處100萬元的罰鍰,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姓名!

然而,勞工雖然有權利請假,但為了不影響公司營運,還是建議大家排假時,盡可能事先告訴雇主,做好溝通喔!

*小補充: 相較於特休假,勞工請事、病假時,則必須要符合「法定事由」才行。

也就是勞工如果「受傷、生病」或「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」,且理由正當,才可以請事、病假,雇主並無准駁權限!

如果雇主故意刁難、拒絕,或以曠職處分,就可能違反勞基法,最高可是會被裁罰100萬元,還會被公布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姓名的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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