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與租賃2026.02.08・約 1 分鐘

借名登記的房子被偷賣,要得回來嗎?

來信
蔡律師,我把房子借名登記在朋友名下,結果他竟然把房子偷他賣掉,請問我該怎麼辦?我可以把房子要回來嗎?

所謂「借名登記」,是指約定一方將自己的財產借用他方的名義登記,但自己保有管理、使用、處分該財產權利,他方同意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的契約。

「借名登記」在我國社會非常普遍,可能是為了節稅、避稅或是避免被債權人強制執行等原因,而願意把財產借放在他人名下。

雖然會把財產借名登記在他人名下,通常都會具有一定的信賴關係,但這種做法其實風險相當高!!!

因為目前實務見解也認為,「出名人」將借名登記的財產賣掉,是屬於「有權處分」,也就是說,即便出名人擅自將財產出售給第三人,除非第三人是惡意的,否則借名人可能無法向第三人主張返還。

這時借名人只能跟出名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,或是提起刑事背信罪的告訴,來維護自身權益。

如果借名人想要將借名登記的財產要回來時,最好的情況當然是出名人願意配合將財產返還,

但如果出名人不願意承認有借名登記的關係,拒絕將財產返還的話,就得透過【訴訟】程序,並提出【充足證據】證明雙方確實有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存在,才能解決了!

你的情況和這篇不完全一樣?細節不同,答案就可能不同 — 帶著你的版本來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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